关于在罗东镇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4年3月25日零时起,在罗东镇部分道路启用电子监控设备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的路段
(一)罗东镇银河新城湖滨南路与银河东路交叉路口
(二)罗东镇银河新城湖滨南路与银河中路交叉路口
(三)罗东镇银河新城源昌路
(四)省道213线罗东镇新雨亭路段
(五)罗东镇银河新城银河中路路段
(六)罗东镇银河新城湖滨南路昌财小学门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
以上路段安装抓拍设备,自动抓拍不按规范要求停车(有停车泊位除外)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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