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康洪二路东段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8 信息来源:大智慧招投标顾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康洪二路东段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8]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8585439元,道路全长约385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造价:8585439元,道路全长约385m;本项目内容包括:路基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污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雨水工程(最大管径DN1000)、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电力工程、路灯工程、绿化种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8585439元,道路全长约385m, 污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雨水工程(最大管径DN1000)、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8585439元,道路全长约385m, 污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雨水工程(最大管径DN1000)、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58543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文件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8日08时00分00秒至2020年01月08日08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1月07 日17时 00 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1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③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采用电子保险的形式提交。⑤或泉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本地施工企业可采用缴存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1月0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8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投标人应到位而未到位的或不能完整出具上述有效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南安市人民政府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